實驗室家具的通風系統應具有以下功能:
1、釋放功能:應具備將通風柜內產生的有害氣體用吸收柜外氣體的方式,使其稀釋后排除室外的機構。
2、不倒流功能:應具有在通風柜內由排風機產生的氣流將有害氣體從通風柜內不反向流進室內的功能。為讓這一功能的實現,一臺通風柜與一臺通風機用單一管道連接是較好的方法,不能用單一管道連接的,也限于同層同一房間的可并連,通風風機盡可能安裝在管道的末端。
3、隔離功能:在通風柜前面應具用不滑動的玻璃視窗將通風柜內外進行分隔。
4、補充功能:應具有在排出有害氣體時,從通風柜外吸入空氣的通道或替代裝置。
5、控制風速功能:為防止通風柜內有害氣體逸出,需要有吸入速度。決定通風柜進風的吸入速度的要素:實驗內容易產生的熱量及與換氣次數的關系。其中主要的是實驗內容和有害物的性質。通常規定,一般無毒的污染物為0.25―0.38m/s,有毒或有危險的有害物為0.4―0.5 m/s ,劇毒或有少量放射性為0.5―0.6m/s,氣狀物為0.5m/s,粒狀物為1m/s。為了保持這樣的風速,排風機應保持靜壓,即空氣通過通風管道時的摩擦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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